Re: [请问] 台南高雄有对感染者友好的牙医师吗?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4-09 20:17:43
※ 引述《iyhes (iyhes)》之铭言:
: 标题: Re: [请问] 台南高雄有对感染者友好的牙医师吗?
: 时间: Thu Apr 9 13:17:20 2015
:
: 我想了想,对不起我觉得我必须回你
:
: ※ 引述《cosmogony (dusty tears)》之铭言:
: : 不知道发在这个版上问是否合适,
: : 但自从电子药历去年推行后,
: : 强迫各医师的电脑系统自动跳出过去一段时间的患者用药纪录,
:
: 我自己是没有用过医令系统,因为我还没执业
: 但我要说这个系统是德政
: 想想如果今天病患,他前阵子有中风,在服抗凝血药物
: 今天突然想要洗牙,或是拔智齿
: 牙医师可能有问,也有可能没问
: 更有可能患者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吃的药物的原理
: 这个系统能够主动提示,这是件好事情
: 如果他吃了抗凝血药物,还拔智齿,那基本上一定是血流不止的
: 怎样拔掉智齿的地方都不会愈合
:
我必须要说,医疗伦理重要的四大原则,其中之一是“知情同意”。
这个系统会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让病人的“病历隐私”直接被暴露。
所以我不觉得这个系统可以称为德政,顶多说立意良好,但其实滞碍难行也不细致。
医疗云对一般人或许很好,但对于特定标签化的疾病,例如精神疾病及性病等,
可以说是十分不友善。
另外其实政府也不知道这个政策能不能有效保护病人的隐私。
因为政府端需要控管,云端需要控管,医疗端要控管,
大家都在使用这个数据库,但是所有人都可能泄漏出去。
虽然个资法提供合理运用病历的法律空间,为云端解了套。
但是没有办法有效防堵这些资料不被外泄,最后还是要病人自己走法律途径。
: : 有些还会附上主诉:人类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等。
: : 感染者朋友对此感到非常焦虑,
:
: : 毕竟被牙医拒诊应该是很多感染者朋友常遇见的问题,
:
: 这部分就跟医德比较相关
: 是否医师有拒绝提供病人医疗服务的权利,
: 我不发表个人意见
:
: 但有医疗知识的专业人员
: 对于爱滋病若有不正确的态度,那我觉得真是非常遗憾
:
: 回到医事人员观点
: 对于牙医师或是医师来说提供爱滋病人医疗服务
: 如洗牙、手术,因为会见血
: 他们相当于暴露于较一般情况好几倍的感染环境之中
: 而且一般诊所的防护设备,或是消毒设备没有办法跟大医院的流程一样
: 这是可以考虑的问题
: 我想牙医诊所有可能是基于设备的不足而“不能”看诊
: 而不是拒绝为爱滋病患提供医疗服务
:
家母是B肝的带原者,但他去看牙科,并没有被以消毒的理由拒绝看诊,
或者用其他的方式拖延放到最后一个。
我们知道B肝的病毒理论上有很强的感染力,
且相较下HIV病毒则无法长时间存活在一般环境。
但是我母亲的牙医师在知道以后并没有说他的设备器具需要经由特别的消毒程序。
而依据你的论点,
1. 要嘛这间诊所罔顾其他病患的健康,任意将他们暴露在肝炎病毒感染风险中。
是说除了这间诊所,家母临时或偶然去其他间都没有被刁难过。
2. 不然可能就是其实对拒绝HIV感染者消毒之类理由并不是这么合理,
而拒绝的原因是其他不知道是什么的来源。
当然家母身体健康与病毒状况,并不能代表所有B肝感染的情形,但可以提供大家参考。
: 反过来说,既然看医师/牙医
: 会让对方处于相较较高的感染风险之中
: 病患是不是有道德上的义务主动告知医生呢?
:
: 想像今天与爱滋病患性交,会有感染的风险
: 就算投药可以降低感染机率,用套子可以避免直接接触
: 但套子可能会破,药物也不是总是可以压制住病毒
: 如果交合的对象并未告知他是患者,那会有何感想?
:
家母目前肝炎并没有服药控制,因为医生觉得不需要,即便身体仍存在肝炎病毒。
而HIV感染者在服药后,控制病毒量在测不到状况下,感染他人机率可以减低90%以上。
所以我不太清楚这样如何主张消毒设备不足之类的理由?
而未服药控制的感染者,
一部分不知道自己感染,以你的论点仍使他人暴露在危险下。
一部分是还不需要服药或不想服药,感染风险的确较高。
但是即便是这样的状况也不代表经由标准消毒程序仍无法减低感染他人的风险
: 基本上我认为日常生活中可以保有自己隐私
: 一旦有高感染风险的时候,应该主动告知
: 医师牙医毕竟也是人
: 放任其他人在没有高度防护的状况下
: 暴露于由病患引起的感染爱滋病风险之中
: 我无法理解这是怎样的想法
:
: 因此主动告知医师牙医,我觉得这是道德问题
:
同上,假设一个HIV感染者在病毒量稳定控制下,
要如何“有效”经由血液感染传染给医事人员?
况且目前自台湾第一个感染者个案以来,也没有医护人员因为提供医疗服务而感染。
: : 当然你也可以假称B肝之类,
:
: B肝用的药物跟爱滋用的药物只有几种重复
: 而且爱滋病患搭配的药物跟B肝完全不同
: 如果医师还记得上课所学的话,这是可以看出来的
:
: 有爱滋谎称自己B肝
: 这是欺骗的行为
: 无论理由为何,这都有道德的瑕疵
:
这个问题必须从一个医疗社会学或医疗伦理的角度来处理。
当医病双方都是理性的行为者,我们会默认彼此皆会选择对自己损害最小的方案。
对感染者来说,感染者因为拒诊经验,而不得不尽可能隐瞒自己的病情时,
选择一个可以提示医护人员保护自己的,又不会被拒诊的方法就会是一个最佳的选项。
而“谎称自己是B型肝炎病毒带原者”就是一个方案。
对医生来说,B型肝炎比起HIV来没这么可怕,又可以知道该怎么不被传染。
你可以说这是交相贼,但却是一个彼此睁一只眼的默契。
而这样的实践,就结果来说或许还算是不错的替代方案。
: : 但这系统就是让你连打擦边球的机会都没有了@@
:
: 重述我第一段的说明
: 这个系统对于医疗体系或是病患来说
: 不是坏事,而是一大进步
: 他有避免重复开立药,减低健保支出
: 增进医疗品质,如避免药物交互作用
: 以及避免医疗风险,如同我第一段抗凝血药物以及拔智齿的叙述
:
如前述,立意良好,但仍须改进。
: : 如题,有人知道南高两地哪些牙医诊所是对感染者族群友好的呢?
:
: 这篇文章只有这句话是重点
: 其他我想如果是因为对医疗行业的不理解,我也在上面回答了
:
: 老实说这个问题上网google就可以找到了
: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爱滋病指定医院名单
: http://ppt.cc/pply
:
: 大部分都是大医院,诊所的话恐怕没有
: 我想是因为就诊所的设备来说,没有办法的缘故
:
: 至于牙医师公会对于爱滋病患的看诊有没有统一的意见
: 我并不晓得
:
: 以上
:
其实指定医院光是看诊人数受不了,
最讨厌就是明明小事,却要一直往指定医院。
这不就是浪费健保医疗资源嘛?
明明就没有诊断出大病为何要一直往指定医院跑?
这也跟目前医疗政策的方针有冲突,政府不想要大家都往大医院跑。
:
作者: KOMIYO (陌。)   2015-04-09 20:42:00
1.医院是有财团出资或是卫福部补助等等购买设备(包刮消毒器具检测仪器等等)诊所大多是医师自己出来开业,仪器设备一个牙科用的诊疗椅就书十万,加上其他设备,光开业的成本就非常高了,而防护用具属于消耗用品有保存期限,如果购买后实际上至过期前需要使用防护用具的就医人数只有1.2位可是一次要买个10件好了,那剩下的?2药物方面同样也有保存期限的问题,需求量不足为什么要进?过期的药物才是真正的浪费医疗资源建议会转诊的原因是1大医院有更好的设备可以评估2部分药物诊所没有引进,也需带原者除了药物以外如果过程发生问题,也比较能够马上转到另一个单位或是急救,通常建议带原者固定一家医院就医就好,一方面因同一家医院使用的是同一个系统,如果今天想确定他看过的科别症状当初的医疗或是护理处置会容易的多,这点如果不能理解可以用癌症病人的方式理解,许多癌症病人发现罹癌后很容易每一家医院都就医看诊,结果错过黄金治疗期,两家不同的医院看资料无法看的非常详细,不然为什么如果今天要申请医疗相关的记录都要回去该医院申请呢?健保卡住记多少都有争议,但是今天假设发生以外这个不但能保护医疗人员也是保护病人自己,如果病人对某一类的药物过敏,但病人自己可能不清楚或是知道但不介意,到其他医院就医后未告知该医院,施打或是服用后才发现问题,反应轻可以给解毒剂即可,如果今天是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弄不好闹出人命责任归属?指定医院是保证病人去该医院至少有相关的药物可以治疗,如果不指定难道是要靠病人口而相传或是像无头苍蝇自己去寻觅呢…暴露后投药医院内可能自己就有,投药会方便很多,如果诊所的ㄧ
作者: homme (homme)   2015-04-09 22:45:00
推神回 完整清楚 我有认真看完
作者: huei1205 (光军)   2015-04-09 23:08:00
从事医疗工作本来就有些许风险,但不能因为面临这些问题就拒绝他人就医权益,重点是事前预防工作做足完善,就可以降低憾事发生,面对每个病人时,都需以同样标准来面对,而不是遇到特定族群时才把那些防护拿出来用
作者: miiz (迷)   2015-04-09 23:47:00
个人认为洗牙补牙都是侵入性治疗(也许原PO不觉得?),了解病史是保护病人,另外以治疗有慢性病的病人的立场来看,在有充分资源的医院做治疗应该还是比较好的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5-04-09 23:47:00
hiv明明就不可怕 流感还可怕一些病史我觉得你讲得对,要病人自己愿意提供,是医师保密的目的阿,让病人愿意相信他,而不是反过来说
作者: ShibitoHana (Hana)   2015-04-10 00:53:00
逻辑清晰地战~我喜欢
作者: wayne3345678 (歆)   2015-04-10 01:38:00
我之前服务的医院是有要求病患要签署同意书,并且提供健保卡供查询,我个人意见是觉得,保护病人隐私本来就是医疗人员应有的行为,有时病人也讲不清楚,能够查询病史及用药,不仅能够让医疗人员选择更适当的医疗方式,有的病人没说清楚自己在服用抗凝血药,还去拔了智齿,医生也完全不知道,我认为这个系统是德政,对于大部分人都是,至于你说的性病和精神病所谓的不友善,如果真的发生暴露泄漏的情形,纯粹是个人违反保护隐私的原则,但不能因为少部分的医疗人员不遵守原则,而牺牲更多人的安全。
作者: bbasa (asa)   2015-04-10 02:13:00
呃,隐私就是隐私什么叫做牺牲其他人的安全?是这样绑在一起谈的吗???
作者: wayne3345678 (歆)   2015-04-10 03:04:00
不能因为部分人员泄漏隐私,就觉得这套系统是不友善甚至是否定这套系统吧,这套系统带来的利绝对是大于弊,医疗上很多都是病人觉得没关系或没注意到的,得到病人首肯再做查询是最好的,但我个人认为如果医疗人员都能谨守保密原则,在医疗上能够查询病史和用药也无不妥,如果要说这套系统会泄漏病人隐私不如说所有医疗人员都可能会泄漏隐私。我要强调的是这系统提供医疗很大的安全性,请不要拿个人隐私不敢说而忽略自己的安全甚至否定这套系统。
作者: saberlily (Saber)   2015-04-10 03:18:00
其实我觉得问题的症结点在于患者有没有义务对医护告知跟医师有无权力知晓病患之过去病史老实说看个病遮遮掩掩的又要医师帮你看好其实是缘木求鱼但隐私权也很重要 自己拿捏一下要是有什么身上问题是跟过去病史相关的结果没讲延误判断病情其实也是病人吃亏这很难啦 本来就是两难的议题
作者: wayne3345678 (歆)   2015-04-10 22:14:00
云端药历构成前提是医病双方的健保卡?我也说了我之前服务的医院是有调阅同意书这段,隐私部分我也同意,但部分病患在隐瞒病史的同时,却又希望得到最好的治疗,甚至反过来怪处置失当,今天假设一个HIV的病患隐瞒这件事感染HPV前来治疗却使用免疫调节剂,这是好的吗?如果单就药历隐私这部分,该做的是在取用资料前向病人询问,而不是直接觉得药历就是在暴露隐私否定牺牲这个系统,就像你在询问病人一样,同楼上,我想很多问题都很两难,感谢交流。
作者: KOMIYO (陌。)   2015-04-11 01:28:00
上次因为要准备考试所以没有打完整,今天有空补完惹上述的后来你问的,都在刚刚的信中有提了;)
作者: bentryit (辉英时代)   2015-04-11 16:11: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