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妨害自由与伤害

楼主: NismoR (Skyline GTR)   2025-08-11 01:55:43
各位前辈好
小弟于上周因细故与人发生纠纷,该日上周找了四个人于车站拦我
然后其中一人开我车门并试图拉我下车,我用手拨开
后来不烦其对方人多势众,且干扰我营业(我为出租车司机)
因此下车道歉,对方其中一人在我道歉过程中挥拳打我
并恐吓若有下次,就不用在此营业做生意。
事后我发现车上多了一道刮痕,应为对方所为。
我至警局提告(妨害自由,伤害,毁损以及恐吓),警察也调阅车站监视器,可惜并
没有拍到。后来我们和解后,也写了和解书,我至警局撤告伤害。
我当下有问警员,妨害自由为公诉罪,撤告伤害后是否仍要开庭
(因为我必须营业养家,开庭对我来说并不是好的解决方法,且我已跟对方和解)
警员回答要看检察官,我又问警员对方是否会到法庭
警员回答不会。我又问警员对方是否有作笔录,警员也说没有。
并说会将提告书移送地检署。由检察官决定是否开庭。
我又问警员若我不出庭,会怎么样吗? 警员也说不会怎么样。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检察官是否会起诉对方?
我不出庭是否会怎样? 老实说我并不想上法庭。
想请各位大大解惑,谢谢。
作者: aryyang (闇蜻蛉)   2025-08-11 12:07:00
那个庭不是法庭是侦查庭,你不想让检察官更了解事实真相是你的自由,之后不起诉或是败诉就自己承担这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8-11 12:19:00
伤害都撤告了,检察官看一看被害者法益已无主张必要大概就缓起诉处分吧把你们双方的和解书影本随状附上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5-08-13 21:57:00
告诉人不前往侦查庭最烂也就是不起诉而已 但你不想上法庭这点其实在你提告之前就要先考虑了 除非你一开始就很笃定对方一定会求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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