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2003 (费边)
2025-06-25 22:59:12※本人知悉此非我国判决,惟其法系承认先例之故,使本判决在当今与往后之AI时代有其
法学重要性,故主张[判决]应属合适分类且本文予以保留。
一、判决字号
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No. C 24-05417 WHA (著作权)(判决)
二、案件事实
Anthropic公司于训练其大语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 LLM)Claude时,
1) 于网络上自盗版网站以电子形式免费下载数百万本仍受版权保护之书籍
2) 购买纸本书籍(部分与前项书目重复)且拆除其装订后,逐页扫描,
并以数位化、可搜索式之格式储存
前二项档案之建立与储存,旨在建立永久收藏全世界所有书籍的中央图书馆,
而Anthropic则按欲训练的LLM从此图书馆中选取适当的资料集、及其子集作为素材使用
三、争点(浓缩)
以上的任何行为是否有符合[美国]著作权法中,关于合理使用(Fair Use)的规范?
**本案两造皆未争执LLM模型之输出是否有侵害著作权,仅着重于训练(输入input)过程
四、法院见解(浓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