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租屋提早退租问题

楼主: four1756 (华仔)   2025-02-10 21:36:08
请问以下条约内容,如果因故需提前终止合约,有在一个月前告知,这样还需要赔偿一个
月租金吗?
(一)租期届满前,双方不得任意终止租约。
(二)依前项约定得终止租约者,租赁之一方应于至少一个月前通知他方;一方未为先期通
知而迳行终止租约者,应赔偿他方壹个月租金额之违约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2-11 14:28:00
契约未满期中止,原则就是要付违约金(除非对造同意不收)认真说的话,这两条文,拟得不太好第一条是原则性宣示,而第二条应就一方欲发动解约时之补偿对造之金额,以及恶性中止之额外罚则又或者当初设计有期满自动续约的条文存在那一方租约满期前一个月通知不再续租,就无违约金之条件换句话讲,楼主那两条适用满期自动续约一次的情况
楼主: four1756 (华仔)   2025-02-12 07:45:00
谢谢解释。第一项他是勾选项,有 “得 ”与 “不得”,合约是勾在“不得”上。第二条是否可以理解成:当第一项勾“得”时,仍须于一个月前提前告知;若勾“不得”,则提前解约就需付违约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2-12 08:27:00
若是选择题的组合,那参照第二,租期未满中止就以违约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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