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哥大姊:
有关遗产部分, 因为继承人众多, 大家对于分配遗产的意见不一致,
没有办法在继承发生后一定时间内达成共识去地政机关办理登记,
而逾期办理登记 会罚缓问题。
经网上查询申办继承登记需要应附相关文件:
(1) 土地登记申请书。表格下载
(2)登记清册。
(3)继承系统表。
(4)户籍誊本。(含被继承人死亡记事之户籍誊本及继承人现在之户籍誊本)
(5)遗产分割协议书。
(6)遗嘱正、影本
(7)遗产税缴(免)纳证明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8)所有权状正本。(如权状遗失得由继承人检附切结书办理)
(9)缴纳登记费、书状费。
请问 因我是继承人之一, 若我自身前往办理登记
若没有上列 文件的正本 , 比如所有权状正本 , 这样如何处理呢?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