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有在板上提出我进入2楼走廊拍照检举杂物摆放违规而被2楼房东提告“入侵住居”的情形
虽然已过了3个多月了,至今仍未收到传票
不过这不要紧,等传票送抵我再报到即可
然而我一直想不通的是
假设2楼走廊真的如2楼房东主张的是他们的地盘
那么我之前向政府检举在走廊摆放杂物属违规
政府也受理也确实对2楼房东警告甚至开罚
那不就很奇怪吗?
依照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住户不得于包含共同走廊的地方堆置杂物
如果那个走廊是属于他们的地盘,那政府应该就不会进去管吧?
好比说客厅是属于我家的,政府无权管说我们家的客厅要怎么摆设、客厅里不应该怎样之类的吧?
所以他们这样的提告到底有没有理啊?
有那种私有地能被政府管说不能摆放杂物的这种道理吗?
这样说我的“赢面”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