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支付命令写好后邮寄过去b县市的法院即可吗?系属时间何时起算,实务上通常几天后
会判下来,后再起算二十天让对方声请异议?
2. 对方户籍地设定在b县市,我可以等对方对支付命令声明异议后,直接在a县市提起民
事诉讼,但对方的户籍地会不会拘束我在a县市提起民事?还是因为刑事案件在a县市,所
以可以在a县市提民事诉讼?
3. 时效问题:由于剩下一个月,损害赔偿两年时间就到了,必须先提起民事诉讼,有哪
些可以中断时效?可以用那些法条来提损害赔偿?(从那些层面来提)
4. 身体上受侵害的损害赔偿是不是可以用支付命令的方式来中断时效?
5. 因为损害赔偿所提的费用大概估三百,有多抓来做弹性的打折空间所以裁判费走民事
诉讼的方式,大概要三万多元,刑事案件虽然是侦字,但应该来不及等刑事, 考虑到可能
还是会请律师再负担上有可能或其他的途径可以减少负担呢?
以上,有劳之处,谨此致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