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大:
长辈的房子一直被收自用住宅的税,结果今天被查出来,98年有一位周英O的租户(98
年时曾短暂租给周女半年)于租约时在长辈的房子设户籍(长辈疑似不知情被设户籍一事,
应是被偷设户籍),从那之后周女都没有迁出户籍,就一直挂在长辈的房子,因此被认定从
98到现在都不是自用住宅税率,所以现在要长辈补缴从98年到现在的税,变成一般税率,变
成要补缴30多万…
请问这有办法让房子变成自有住宅税率,不要补缴那个30多万的税吗?
因为要长辈一下拿出这么大的钜额,以经济上来说真的有困难QQ
以上,谢谢各位了!
作者:
WindT (呼呼)
2023-09-27 21:35:00后面都没出租吗?
作者:
jesil (._.)
2023-09-27 22:56:005年的自用/非自用税额可以差到30多万 然后没钱 这似乎.....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笔不就好棒棒?)
2023-09-28 08:10:00啊就举证实际上没有那么多年的居住事实不就好了,当初的契约翻出来给国税局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9-28 10:35:00真诉愿不行,打行政诉讼吧~~~对税务单位而言,他们又不知道房客是否仍继续租在那边只是周女户籍地在这,不可能没有文书寄到户籍地吧这点却又未看到楼主的补充说明
作者:
xuit96lo (摩斯全家分享餐)
2023-09-28 14:05:00后面都没租人吗? 有租人就乖乖缴税 记得连所得税也补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3-09-29 14:31:00
逃漏税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笔不就好棒棒?)
2023-09-29 15:17:00避重就轻
作者:
qqwa12 (Ying)
2023-10-04 10:01:00房子担保借钱缴税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