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经过:大约在五月中,在FB张贴要把先前特价多买没用完橘子点数卖掉,
碰到一位网友一番沟通拉扯后接受让其汇款购买(张贴文章有说明尽量面交+优先)
总共一周前后进行7次交易,但在最后一笔交易确认帐款发现备注有写到演唱会门票座位,
而最后这第七笔交易的点数序号就没给对方,而我也在发现这些交易问题后打去我的银行,
请他给我这几笔帐号的对方帐号资讯,于是我有尝试去找这几位汇款人询问状况,
确认大部分都是跟同一个对象购买门票,我本来想到是否牵扯到诈骗人头帐户要跟他们沟通如何还款之类
但是在那几天有位买家应该已经去报案,我在缴日常生活电费时发现帐户锁定,
在每一个帐户都请对方银行帮我联络完帐户主人后有问到一位说他是已经去警局报案,
我跟他就互加LINE交换一些彼此交易过程的纪录后要等待警方,而最近警察有请我去笔录了
(这间警局虽然跟我同县市但不同区蛮远的,所以下面我在住家附近要报案)
当场这位帮我记录的警员是在做完也看过我带去的交易聊天纪录与问完过程后,
建议我应该要去对那个犯人主动提告,要我回去拿资料准备,过不久有位外县市警员打来问
说是否有这件诈骗相关内容等,原先请我随便拿去间附近警局提交案件材料即可,
但是到场后这间分局是听完后不理解我要报案什么,并且拿他们电脑查询说没有我电话
中那位侦查佐赶我回去再等 (^我受骗什么金额之类,因为我是卖东西收到钱,受什么损害)
后来几天后,侦查佐来上班听我这样讲完,他说要专程开来一趟带我这边我去就近分局笔录
我到这边还不确定是否真有位外地警察,只是他确实开警车来穿制服有证件,也带我从巷口去附近分局
然后到这礼拜我收到应该叫传票的警局文件要我八月中到案说明(后面有说不去会拘提)
所以到目前为止,我想来此询问意见:
1.我该等警察办案时间,到时候会有检察官之类查明事情判我该退钱或者要诈骗犯还?
2.我自己应该要去找法扶或者请律师主动帮我开始提交我主动的报案提告吗?
3.我这样到后面才发现收到人家不是买我这商品的货款我会也变诈骗从犯吗?
4.各地警察局会知道把案件合并成一件事还是这会拆成很多个别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