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一则小事,实际跑了一遍台湾的司法流程,最后无罪定谳
以下是我这个非法律人,进入司法法流程的体验
从一开始检察官的侦查阶段,就遭遇到检察官不严谨的调查而被起诉
检察官起诉,为我的案件开启了司法流程
第一关:简易判决处刑制度
因为这个制度适用简易的小案件,所以过程非常草率
法官的心证空间很大,几乎是书面审查,被告连问都不问就被定罪
被检察官冤枉的被告,如果不积极追踪案件,很可能就会被无辜定罪
我想这个制度底下,被告默默吞下的冤案一定很多
第二关:一审
这个阶段遇到的法官还不错,针对告诉人提出的证据,有做进一步调查
证据调查之后,真相就出来了!
告诉人的证据无法说服法官,所以一审判我无罪
第三关:一审判决告诉人不服,上诉二审
这个阶段,我才愕然发现受理的检察官,居然不是起诉我的检察官
由于检察官侦查阶段调查不严谨,要其他检察官收尾,造成权责不相符
我这个小案,起诉时检察官证据没有调查清楚
一审调查清楚了,检察官还能蒙着眼睛不承认,执意上诉,浪费司法资源
第四关:二审
二审时,法庭上的法官变成三位
坐在两侧的两位法官,完全没有功能,全程在发呆
法官不是在靠北,说人力不足,案件太多办不完要加班吗?
那这两位法官在干嘛?
为什么法院不让法官回办公室处理案件?
留在法庭听我这个小案没营养的内容,并不会增加尔后审判的正确性
我这个小案,从警察受理报案,到二审定谳,不得上诉
总共耗时1年4个月,最后无罪定谳
期间被告的身心折磨,以及消耗的社会及司法资源,都是无形成本
走完整个司法流程,才体会到为什么大家都说司法体系就像一只恐龙
台湾的司法正义一定会迟来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而是另外一种伤害
一般人并不太会涉及司法大案,顶多是误触法网的小案件
从制度上改善数量庞大的小案件司法流程
不仅受益的民众增加,也会提升台湾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希望台湾的司法制度能够继续进步,不要原地踏步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