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大学被记黑过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2-09-26 16:28:50
※ 引述《Kbart (凯巴特)》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大学被记黑过
: 时间: Mon Sep 26 06:39:51 2022
妳的题目跟诉求是什么?
消除大学记过?
指控对方诬告?
看起来是前者,但妳搞不清楚状况,以为自己能拿后者逼迫校方同意前者。
妳现在的逻辑跟诉求,87分类似拿客运违规影片要卖客运公司10万。
不是不可以,是不可能!
: 跟两年前在巴哈姆特的爆料有关
: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6011560
:
: 当时的学务长郑瑞隆,诬指我是爆料文的作者
:
: 甚至还在一年后对我诬告加重诽谤
:
: 不起诉书发出后还被一并被认证该惩处有问题
:
如果一定要标定,这里是分水岭。
妳收到不起诉处分后,有提出诬告的诉讼,才有可能指对方诬告。
妳没提告,凭什么说对方是诬告?
对妳不起诉≠对方诬告喔!
有一个通奸除罪前的经典案例,好像是在新北市。
老公控告老婆跟小王相偕一同去摩铁通奸。
两人被捉到时,共浴按摩浴缸还十指紧扣。
这个老公当时应该还没被看过绿帽老公捉奸交战手册,急了!
听腻了孙燕姿的绿光,想要捍卫自己的权利。
然后…
法官判决两个人无罪。
判决书再三强调法官自己也不相信两个人清白,但依法就是判决无罪。
昭告天下自己戴绿帽的老公居然拿老婆跟小王没辄!
不捉奸、不提告,大家还未必知道他戴绿帽。
通奸罪最重要的重中之重,就是妳的证据要能之证明两个人有性器官的结合。
很瞎!
只有极少数个案的法官能秉持正义,拿心中那把尺判决小王or小三败诉。
就跟上面所提到的案例一样。
十指紧扣不清白≠通奸
不起诉处分≠对方诬告
学校可能跟那个绿光老公一样,证据不足or未蒐集足够有效证据证明。
: 然而至今中正大学仍态度强硬坚决认定惩处没有问题而不肯撤回
:
: 当时的惩处过程如下:
: 1.本应由系上先进行处理的事件,学务处却直接插手不让系上介入调查
: 2.进行惩处时全都是由非系上老师决议
:
以上妳说的很简略。
看起来妳的诉求是系上自己处理,不必由学务处介入?
简单说,已经演变成司法案件,学校拉高规格介入,妳是在反对几点几分?
妳觉得自己被冤枉,校方拉高规格审查、处理,不是更应该可能还妳清白吗?
看不懂妳的认知。
非系上非直接关系,反而可以更客观审查与决议,哪不好了?
:
: 不过该事件已经过了四年
:
: 只要学校态度强硬坚决不撤,是不是无解了?
:
: 还是直接对郑瑞隆提告诬告比较有机会?
: (黑过是郑瑞隆记的,因此有权限撤回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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