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离婚官司中,想询问法律高手帮忙解惑,请问女方该怎么诉求最佳的剩余财产分配
?
婚前:
1.男方买小房价值500万
2.男方付了头期款100万,贷款400万
3.男方自己还了贷款10万
之后结婚
婚后3年,夫妻共同清偿贷款150万,并以500万卖了小房买了大房(男方名下)920万(现
值1200万)
1.同时把小房500万当做大房的头期款
2.婚后增贷至700万(700应该包含小房未偿还贷款)
其中有一些情况加入
1.买了大房后,女方父母汇钱200万至女方帐户,想要让女方减轻贷款负担
2.装潢时,也再转了100万至女方帐户
(父母以上共计300万转给了女方)
300万要说赠与或是借贷才可以诉求此款项可以请男方返还一半?
麻烦各位大大帮忙了,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