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一下
https://www.ptt.cc/bbs/LAW/M.1633059392.A.8DA.html
当时是帮新住民朋友处理这个电信费含违约金的问题
爬文结果就是主张时效抗辩
然后就开始在司法院的判决书找各种主张时效抗辩且成功的判例
东抄西抄然后都写在状纸送出
结果...就意外的赢了
之后就是债权公司不爽
认为怎么可以这样判
所以选择上诉
当时在板上询问是否可能会进入二审
还满多人想说应该不会 连二审开庭都不会开
结果很意外的 还是进入二审并且开庭了...
二审开庭当然还是我帮新住民朋友跑一趟
(要帮当然要帮到底!)
开庭时我就被法官震聂到了!!
因为法官问我第一句话:
“我又不是律师,凭什么当这位新住民朋友的诉讼代理人!!!”
我当场吓到心理OS:“原来要有律师资格才能当诉讼代理人,那不是完蛋了!”
还好脑筋一转想道:“若真要律师资格,一审我早就被淘汰了,怎么可能这次还让我出庭?”
所以马上回答前因后果
法官回答道:“喔! 原来是这样呀! 辛苦你了”
(欸!不对...你第一句问我话的语气不是这样呀!)
之后答辩就都这样好声好气
也没紧张的气氛了
基本就是一审的答辩再重复一次
只是最后法官好像说了一个方案
(具体是什么忘记了> <)
反正就是说二审判决出炉
不论结果如何 双方都不得再上诉这样
问我们答不答应这方案这样
理所当然 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双方都答应了!
二审就这么落幕了
一直到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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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二审判决结果啦!!!
没想到又赢了^^
https://i.imgur.com/2WC8Snb.jpg
https://i.imgur.com/Vq16lYa.jpg
https://i.imgur.com/lbmsMdx.jpg
https://i.imgur.com/rDQM2Qq.png
https://i.imgur.com/Go8uVy1.jpg
分享一下这次电信费二审的经验这样
(话说司法院的判决书查询竟然显示该判决隐藏不给看呢> < ,不过主文公告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