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车祸被告过失伤害问题

楼主: chuchushoes (chuchushoes)   2021-06-09 21:48:44
车祸小白收到刑事传票请帮忙看看这情况有没有转机,谢谢
去年4月机车碰机车车祸,因为是租irent的机车,所以叫警察处理,对方还不想叫因为他没有驾照,原本以为平安双方没什么问题都能自由行走,后续就有跟对方说会请泰安保险公司协调。
因为那路口刚好是监视器死角,所以根本没照到事发情况,警察只能依照双方口述及机车事发后位置推敲案发情形。
先讲我车速其实只有40,而且我那天是去台中玩租irent机车所以路不熟请后座朋友帮我导航,要右转时我有打方向灯,但转的时候对方就从右后方过来所以导致车祸。
初判表上写
我方: 右转时疏未注意右侧车辆
对方:未注意车前状态(一般违规:无照驾驶)
调解情况
1. 车祸调解三次不成,因对方玉镯断裂,说这是传家宝,一开始请求60万,但因提不出玉镯证明(后面有提供,但非第三方公正平台鉴定所以无法采用)所以保险公司不愿意付这么多最高只愿意赔7万,途中她ㄧ再调降金额,原本60降到30又降到15,告我过失伤害以刑逼民,希望提高和解金额,这点我真的是吃亏,因为双方皆有受伤我那时没有提告,已过6个月追诉期丧失提告机会。
想请问收到检察署刑事传票,我应该要带什么证明,还有在开庭时要怎么应对,因为我觉得对方狮子大开口,要的金额不合理,保险公司已经很有诚意给到7万了,一开始只有2万,最终希望不要有交通过失伤害案底。
目前对方窗口是说,如果可以10万(保险公司9我出1),她可以去谈和解(因为当事人很难沟通,金额都乱开),窗口比较有经验所以居中协调。
保险公司说最坏打算是让她告到法院,我赔给国家钱,依照过失伤害情节应该最多可能易科罚金3万,但这样会有案底我不想要,而且对对方来说上法院搞不好连7万都没有,或是开庭后检察官退回再调解看10万能不能和解。
但其实我不想多付这1万,唉,因为对方从后面撞上来应该她的问题比较多,但因为路权问题我是不是比较吃亏,抱歉第一次遇到这种问题,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年轻人请叫各位大神怎么处理会比较好,谢谢。
另外想问这情况我可以另告民事诉讼吗?谢谢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6-11 22:34:00
但有时候有少数个案会通融,然而就算不被通融也无法申诉我这样讲可能会让你误以为还有机会,重点是时间认定~简单讲就是对方提告后,你也提出告诉~要不要通融你期限一般情况是你这边没有和解意愿,对方故意压最后一天提告你根本来不及反应,也不可能有通融期限。调解不成立可以提告,类似缴费期限最后一天是假日~再讲白一点,如果你是在六都,不太可能翻转。我自己补状、提告都逾期过,不是故意的也没被刁难。可遇不可求,按照规定可以不受理。回到这个案件~保险公司愿意赔七万,不和解大约罚三万。十万和解,只是觉得有点不爽,省时省力不必浪费时间。也不会有案底的疑虑、纪录,保险的部分也不会有问题。不和解,至少要跑4次,大约会跑6次~不影响工作?有些部分也许对方没有单据,但我受伤可以继续就医吧?一来一往,他还是可以把某些数字不无小补,有意义吗?浪费了一堆时间、精力,结果可能赔差不多的钱或少一点点就不要倒霉还因此被匡列居家隔离14天还不如上限十万让对方同意和解,有些审判长会帮忙杀价。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1-06-11 22:33:00
时效是针对某个“权”而设,而你的告诉权和他的不是同一个;当然也有如民法747之例外。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6-11 21:15:00
不会 你是你他是他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6-11 22:31:00
(我不是道长…理论上是不行,就类似我们缴费期限一样,逾期不受理。
作者: opas1216 (opas1216)   2021-06-11 21:06:00
j道长,我的疑问是 假使今天我的时效过了但因为对方在时效前针对同一个犯罪事实提出告诉,我的时效是否会因为对方的提出而中断因为刚学法律,所以特来请向各位道长学习!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1-06-11 20:42:00
首先,调解必须是向乡镇市公所申请的调解;至于调解不成立后,超过6个月后有没有机会再告;基本上是不能直成立后,超过6个月后有没有机会再告;基本上是不能直接提起告诉,请依乡镇市调解条例31条声请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6-11 16:31:00
告诉乃论,你没告不受理,法检不会吃饱太闲替你主持公道刑责的部分,你有没有受伤跟你有没有造成他受伤是两件事并不会因为你也有受伤、因对方造成受伤~影响你刑责判决你们两位的主张,顶多是在民事诉讼时抗辩~刑事不影响。如果你觉得还有机会告对方,不必理会我们说什么~去提告不必管大家的看法,能告就先告再说,不是自己把时间耗尽(理论上超过期限是不能,但也有通融的个案+疫情特殊时期
楼主: chuchushoes (chuchushoes)   2021-06-11 15:51:00
我们最后一次调解是5/12,刚有查到的是,凡声请调解不成立者,无论同时或其后6个月内向调解委员会声请将调解事件移请该管检察官侦查,均生视为于声请调解时已经告诉之效果,这样我是不是有机会再告她,谢谢
作者: opas1216 (opas1216)   2021-06-11 14:42:00
请问一下各位道长,此案是另一方提起公诉,同一个事实,但侦查中如果检察官发现另一方有伤害事实不能针对另一方也起诉吗?得为告诉之人的乙方有在时效内提起,虽然甲方我的时效过了,但是这是同一件事情而且调节期间应该不算入6个月吧?应该有调解不成立证明书之类的吧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6-09 22:17:00
你告民事诉讼已经没什么意义了吧,他也顶多赔一点点钱基本上没有转机,状况只有两个:第一,你如果不答应他的条件,就会收到过失伤害的刑事判决,易科罚金大概3到9万,也会有所谓的案底,好处是对方要钱就是要另外提民事,他实际能拿到的钱可能不会比他开口的多。第二,你如果答应他的条件,好处就是他拿到钱撤告,你不会有前科纪录,但你在情感面上可能觉得很不爽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1-06-09 23:21:00
判拘役基本上不影响俗称的良民证;之后的累犯、缓刑。但保险公司会帮你出罚金吗?
作者: opas1216 (opas1216)   2021-06-10 00:21:00
可以反诉吧?当我没说 这应该是公诉我认为主要还是看检察官态度吧,可能叫你去侦查庭问一下事由,你也把验伤证明给他看,不知道有机会缓起诉否?
楼主: chuchushoes (chuchushoes)   2021-06-10 07:08:00
irent这边只保任意第三责任险,理赔财损民事范围,不赔刑事费用。我也问过朋友他们也是觉得先上检察那里看情况,因为我的案子被判情形感觉不太可能会被起诉,但还是有点怕才问各方意见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6-10 09:20:00
不太清楚你的朋友们是基于什么做出的判断,但以实务来说有被害人的案件如果没有和解,检察官很少给缓起诉,除非被害人的伤势真的很轻微。至于你的伤势,你已经逾越告诉期间,所以顶多是民事诉讼能否主张与有过失或抵销,并不影响你的过失伤害部分是否成立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6-10 09:29:00
你朋友的认知有问题,对方没撤告,你一定会被起诉。差别只是和解或被判拘役。刑事判拘役,民事对方还是能求偿,不是被判刑就没事。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6-10 09:35:00
当然,民事诉讼要请求的金额都要有依据,财产还有折旧的问题,或许对方最后能获得的赔偿不如他现在开口的金额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06-10 10:11:00
简单说就是你要不要把给国家的3万拿出来冲高和解金?你就觉得对方开价无凭无据、民事诉讼判决结果有底气~可以告诉审判长你愿意和解,但对方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提醒你一点:保险公司应该不是吃素的,愿意赔7万~要吗是觉得后面浪费的时间金钱同意这个价、要吗后面更多如果不想和解,先搞清楚是不是后者~选择错误赔钱的是你有些保险公司(例如富邦)不会管你死活,害死自己当事人。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6-10 10:30:00
以个人经验也是同意楼上,保险公司要理赔也依照对方提供的资料,所以保险公司会提高到 7万,某方面也代表他们认为 7万是合理范围,我们是不清楚对方实际所受的损害,但刑事易科罚金部分,保险公司不会帮你出,是你自己要罚,保险公司最后也是依照对方提起的民事诉讼判决结果理赔,对他们而言,其实没有太大差别,但你却要付罚金还有前科,我是不认为对你比较有利就是了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1-06-10 22:33:00
你自己出 3 万内能解决,算好了吧,现况是你非常弱势,只要刑事判下来基本上你还是要给国家 3 万以上,还背一个莫名前科,一样都要出钱了,那何必背这个前科。对保险公司而言,他们觉得对方狮子大开口,最好的方式就是走法院给法官判,反正刑事是你的问题,他们不管,他们只管法官最后民事部分判赔多少,就保额内给付而已。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6-12 07:23:00
你举的那个是要向公所调解委员会声请调解,而且第一次调解不成立时向委员会声请将案件移请地检署调查,你都调解三次不成立了,不可能适用这种情形,不然大家在告诉期间届满前都调解不就可以无限延长,告诉期间形同虚设了告诉权都是独立的,不可能因为对方的提告就中断我的告诉权期间,有些好一点的检察官是会在侦查期间询问有没有要提告,但大部分情况是自己要记住告诉期间至少从你目前的描述是找不到可以提告的主张,你还是乖乖跟对方谈和解吧
作者: opas1216 (opas1216)   2021-06-12 09:41:00
问一下Ja道长,调解第一次不成立才会有第二次,如果第一次不成立声请移送地检也不会有第二次调解的存在了吧感谢,以上道长解惑实务/法律面!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6-12 09:44:00
侦查期间随时都可以向检察官声请移付调解,尤其车祸案件检察官不可能不准,所以我的意思是当第一次向公所调解委员会声请调解不成立时就要向委员会声请移请地检,才会有上面提到仍视为于告诉期间提起告诉的情形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1-06-12 11:17:00
凡声请调解不成立者,无论同时或其后 6个月内向调解委员会声请…均生视为于声请调解时已经告诉之效果(109台上4249),依前开最高法院判决,声请未限于第一次调降不成立时欧~
作者: Heng0411 (KeKeKe)   2021-06-13 03:21:00
调解不成立后依乡镇市调解条例31条移请检察官侦查似乎不受告诉6个月的限制吧,查看“法务部法律字第0999047585号”意旨虽有延长告诉乃论期间但乡镇市调解条例又无限制时效应该法律所疏漏,但前提是你要为调解声请者(不论先声请或后声请),供探讨。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06-15 10:02:00
个律师帮你提伤害告诉试试,不过委任律师的费用会高过一万,且保险公司也不认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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