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非闹版文
但是我说的的确就是各位字面上第一印象想到的那种冒险者公会
别的先不谈
假如我今天想要创立一个冒险者公会
里头有各式各样的任务可以承接
这可能会是一个平台
上面会有雇主跟工会成员
可以自由的发放即接取任务并且获得报偿
例如今天想要请人帮我外送、需要造势群众都可以透过这个平台
想问一下法律上这样是可以的吗?
我不要员工和顾客
就是一个自由的平台
然后该平台会从每个任务当中抽成微量的趴数
大大们觉得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2-10 22:38:00阿不就是1111人力银行???
人力银行里面找合作外包的部分就是啊……另外有个小鸡上工也可以参考,要嘛是承揽,要嘛是临时性短期性工作……只是动漫里面换个名词而已
比较像是承揽性质。当然任务违反强行规定及公序良俗者,无效。
契约无效只是民事上不能要求履约或赔偿,如果猎山猪违反其他的法律(e.g.野保法),还是要负法律责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2-11 12:27:00山猪原住民可以打猎
平台业者还是有管理义务。换个你可能比较好理解的说法,难道正规公会可以容许有人提出强盗或杀人的委托吗?制度上,原住民只能因为传统文化与祭仪而狩猎,接受他人委托营利不行。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02-11 13:57:00只是提供交易平台就可免责? 免责(契约)宣言就能免责?请参考一种世界性古老的平台,妓院。
管理者对提供的平台负有管理责任 不是靠免责就可以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