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四层透天。A和B各持有二分之一。
A欠银行钱,被强制执行法拍(不点交)二分之一的部分。
A目前居住于法拍建物内,不愿搬离。
C在应买公告时买下。之后向法院提起变价分割诉讼,B上周收到法院调解通知书。
想询问
1.C应买公告时买下的金额就是三拍的底价?
2.C在应买公告时提出应买,这时法院还会再次通知共有人B吗?或是C应买,成功买下以
后,B是不是应该要收到法院通知已卖出?
3.如果不幸,调解失败,进行民事诉讼,实务上是不是法院判定整栋变价拍卖后,两分平
方价金的机率最高?
4.法院判变价拍卖后,需要重新鉴定价格吗?还是直接依据前面强制执行的鉴定价格?
5.变价拍卖时,B和C也都有优先承买资格吗? 两方在二拍都提出优先承买时,是抽签决
定吗?
6.B提起变价分割诉讼,要求诉讼费用两造各负担二分之一,这合理要求吗?
家中长辈第一次收到法院诉讼文件,较紧张,所以问题比较多,请大家帮帮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