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不确定标题该选(问题)或(判决),
因为只是判决里的小小疑问,所以就选了(问题)。
看到判决里的一小段文字,蛮好奇的,怎么一个简易判决,会去调查被告经济状况,
简单说一下,有个车祸,被告自首坦承,未和解,被简易判决处拘役五十日,可易科罚金,
●兼衡被告无前科、高中毕业之智识程度(见本院审交易卷附被告个人户籍资料查询
结果1纸)、家庭经济状况小康(见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109年度侦字第10985号卷第7页)
....
可易科罚金五万元的犯罪,检察官会去调查被告经济状况(对方是公共汽车司机),一个月薪
就有了,怎么会跑去调查?
因为我看别的判决书,有些会写家庭经济小康,没有提到附上(证明),
是否一般都会去调查经济状况(调财产、调工作薪资),然后判决没写附上证明。
还是只是单一案件情况?
附上判决书前面部份:
裁判字号: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审交简字第 171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
民国 109 年 07 月 21 日
裁判案由:
过失伤害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简易判决 109年度审交简字第171号
公 诉 人 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
上列被告因过失伤害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109年度侦字第6
332号)及移送并办(109年度侦字第10985号),而被告自白犯
罪,本院认宜以简易判决处刑,爰裁定不经通常审判程序(本院
原受理案号:109年度审交易字第356号),迳以简易判决处刑如
下:
主 文
曹00犯过失伤害罪,处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
壹仟元折算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