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自助洗衣遭移位造成损坏之求偿疑问

楼主: USD1069 (美金1069)   2020-06-24 13:47:37
各位版友.前辈好
有关于求偿的问题想询问大家,
事由如下:
我在自助洗衣店洗购买约一个月,价值约1万元的天丝床组,
在洗完后因天丝不耐高温,所以放至低温烘干,
人便在对街的车上等待打手游,
没想到烘干时间结束后约20分钟,
回到自助洗衣店想拿回床组,
竟发现有人擅自将我的床组移位,
并选择高温烘干的方式,
导致我的床组全起毛球,
触感变得超级糟,
所以我请自助洗衣店的老板帮我保留监视器,
并表示会追究,
老板调查后说,
把我的床组移位的是该店的会员,
表示是好意,因为他的衣服干了,
所以把我的床组换位置继续烘,
也很愿意负责后续赔偿,
所以问我是否愿意主动打给那位先生,
详谈赔偿的部份,
没想到致电给这位先生后,
态度并不像店家说的如此,
我一开始想他是好意,
所以希望他赔偿床组一半的金额5000元,
并可以提供一切单据,
没想到这位先生坚持只愿意赔偿他"损害的部份"
(因为床组的棉被套并未使用,所以我也没拿去洗)
并且说:天丝我也睡过,六福皇宫的一组才1500元!
然后说他可以还我一组全新的床组,
(但因市面上天丝床组价格差异极大,有的几百元就有了)
我当然不同意,
跟他说:那您既然只愿意赔偿您所造成的损坏部分,
那就麻烦您赔我一组一模一样的床套和枕套,
并把我购买店家的电话给他,
但店家表示床组一定只能买一整组,没有单卖,
但这位先生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态度,
于是我请他好好想想处理的方式,
一个星期后我们再谈,
但一周后他就已读不回我的讯息了.
想请问这种状况到警局备案,
民事庭上是否有立场求偿?
因为我有稍微查了一下,
因为他算是无心的,
所以毁损罪是不成立的,
再麻烦各位提供意见了,
感激不尽...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6-24 14:09:00
1.跟警察没关系 备案能干嘛 2.备案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你顶多直接民事求偿然后 你有考虑到折旧的问题吗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6-24 14:20:00
这种情况警局一定不会让你备,因为跟他们半毛钱都没有,其他同上,当然你可以提出你的主张给法院,但是要不要得到就不是你能决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24 14:23:00
照你的叙述,看起来就是,对方看到你没有加热烘干以为你是穷到没钱烘干,好心把自己的烘不完的余额给你用?说真的,若上法院,得到的结果可能会让你很难过....法院看也是看你这一部分的损失,而不是整套的损失再加上对方是好心提供自己的额度给你用法院也会审酌这一块(好心总不能老是被雷劈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6-24 14:26:00
床罩组一套通常是 床罩+枕头套x2+被单 其中又以床罩最贵不算折旧的话, 床罩+枕头套 也有7000的价值 刚买一个月算5000应该不为过吧...只是为了五千遮腾有点讨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24 14:28:00
对方行为基于善意,并非故意,只是不谙材质性质不同,打个折,判赔你个一千两千....?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6-24 14:34:00
5000太理想了 对方如果是故意的还有可能反正求偿是一定可以求偿 也会胜诉 但考量到最后结果不见得有诉讼实益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6-24 14:42:00
过失也要负全责,并非原po要求对方这么做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6-24 15:01:00
可打但妳愿不愿意为了可能只能拿回几千块跑法院就是妳的选择然后不要提什么善意 哪国来的善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24 15:03:00
过失也要负全责? 这点法官不见得全接受啊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6-24 15:06:00
民法上确实是善意不知情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6-24 15:32:00
车祸撞人也是过失 为啥不需要负全责...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6-24 15:35:00
因为法官不见得全接受阿??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6-24 15:35:00
还是要抗辩正常人的智识会不知道某些质料衣服不能乱烘?我都想不出要怎么解释为啥要"善意"移动别人的衣物 又"善意"帮他烘衣服了...或许你能给个好说法?而且民法的"善意"是很限定的用词 不是用在这里的"善意"的结果在民法上几乎都是无责喔...
作者: wyzsteven (匠心)   2020-06-24 15:58:00
一般人看到一个20分钟没在运转的烘干机,通常只会认为是单纯超过时间回来收吧?以为你很穷帮你付是啥鬼?所以个人认为这属于“不适法的无因管理”;那位会员即使没有过失也要负全责喔(民法第174条第1项参照)另外当然还能讨论侵权行为(184条1项前段)根本不是“好心被雷亲”;是“好心办坏事”好吗?
作者: uter (uter)   2020-06-25 09:25:00
什么善意?不属于你的东西就不应该碰,那么多理由都是假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0-06-26 09:14:00
好意施惠
作者: Bluesemen (蓝洨人)   2020-06-26 10:45:00
M某到底在说哪国的法律?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20-06-26 18:59:00
这要算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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