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前辈好
有关于求偿的问题想询问大家,
事由如下:
我在自助洗衣店洗购买约一个月,价值约1万元的天丝床组,
在洗完后因天丝不耐高温,所以放至低温烘干,
人便在对街的车上等待打手游,
没想到烘干时间结束后约20分钟,
回到自助洗衣店想拿回床组,
竟发现有人擅自将我的床组移位,
并选择高温烘干的方式,
导致我的床组全起毛球,
触感变得超级糟,
所以我请自助洗衣店的老板帮我保留监视器,
并表示会追究,
老板调查后说,
把我的床组移位的是该店的会员,
表示是好意,因为他的衣服干了,
所以把我的床组换位置继续烘,
也很愿意负责后续赔偿,
所以问我是否愿意主动打给那位先生,
详谈赔偿的部份,
没想到致电给这位先生后,
态度并不像店家说的如此,
我一开始想他是好意,
所以希望他赔偿床组一半的金额5000元,
并可以提供一切单据,
没想到这位先生坚持只愿意赔偿他"损害的部份"
(因为床组的棉被套并未使用,所以我也没拿去洗)
并且说:天丝我也睡过,六福皇宫的一组才1500元!
然后说他可以还我一组全新的床组,
(但因市面上天丝床组价格差异极大,有的几百元就有了)
我当然不同意,
跟他说:那您既然只愿意赔偿您所造成的损坏部分,
那就麻烦您赔我一组一模一样的床套和枕套,
并把我购买店家的电话给他,
但店家表示床组一定只能买一整组,没有单卖,
但这位先生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态度,
于是我请他好好想想处理的方式,
一个星期后我们再谈,
但一周后他就已读不回我的讯息了.
想请问这种状况到警局备案,
民事庭上是否有立场求偿?
因为我有稍微查了一下,
因为他算是无心的,
所以毁损罪是不成立的,
再麻烦各位提供意见了,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