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法规定,法律上夫妻关系结束时,两者婚后现有财产,扣除婚姻关系续存负债后,
进行财产平均分配。前阵子在google蒐寻到ptt科技业板的ㄧ篇文章法官判任职于科技业
的男子于离婚后分ㄧ半财产给他离婚的妻子。但那篇文章现在ㄧ时找不到,找到ㄧ篇分百
分之四十类似的。
https://i.imgur.com/CkW9AwE.jpg
我的疑惑是既然离婚后财产平分,为何身价超过250亿的百亿千金王思涵与夫婿黄健维离
婚后黄健维只分到ㄧ至两亿的私下和解现金?还是说离婚后分财产的事要由夫妻其中一方
另外上法院提出申请?假设黄健维那时上法院申请的话不就分到了150亿了,他怎不选这
条路?
https://i.imgur.com/k3cVKBo.jpg
民法第1057条规定:“夫妻无过失之一方,因判决离婚而陷于生活困难者,他方纵无过失
,亦应给与相当之赡养费。”请问第一段提到的财产平均分配就是这条民法第1057条的膳
养费吗?
https://i.imgur.com/DQZK56h.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