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小三可以代替医疗签名吗?

楼主: daze (一期一会)   2020-04-23 23:23:19
: 推 daze: 如果肯认小三是医疗法所称的关系人,那是有权制作之人,有权 04/23 22:37
: → daze: 制作之人即使文书内容不实也不能以伪造文书相绳。 04/23 22:38
: 请问‘肯认’是由谁来决定呢?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Law_Interpretation_Content.aspx?SOID=65562
卫生福利部 105.10.18. 卫部医字第1051667240号 函

病人之关系人,原则上系指与病人有特别密切关系人,如同居人、挚友等;
或依法令或契约关系,对病人负有保护义务之人,如监护人、少年保护官、
学校教职员、肇事驾驶人、军警消防人员等。


病人与关系人间特别密切关系(如同居人、挚友等)之认定,
不以任何机关核发之证明文件(如同性伴侣注记文件等)为要件。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0-04-24 00:20:00
所以医护人员当下要如何查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4-24 10:15:00
不用负查证义务啊....顶多请对方写详实一点个资跟联络况且,会签名留个资,基本上就表示 敢扛下责任 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4-24 13:36:00
写那个只是医院转移责任归属用的。病人意识昏迷无法做决定时要有紧急联络人。紧急联络人也无法联络上时医生才会以专业判断进行施救。如果之后有问题,院方可以主张已通知。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4-24 15:30:00
医师敢让非家属的人签也挺不怕事的或是有明确病患本人告知关系?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4-24 21:24:00
通常是病患本人同意。院方其实也会主动问对方关系。但抢救时真的没那时间一一核对。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4-24 23:23:00
患者本人同意了还需要他人帮他签什么医疗同意书?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4-24 23:32:00
需要其他人签的时候本人都无法表示意思了..所以一般来说医院会要求看身分证或户口名簿啊或必须拿出其他证明文件 否则医院也怕你唬烂最后出事被真家属出来抗议找事就拿这篇的例子 小三签了最后被真配偶出来告怎办...你签夫妻医院就会要身分证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4-25 00:39:00
阿,我搞错了。我指的是患者自己填的紧急联络人跟关系。
楼主: daze (一期一会)   2020-04-25 01:25:00
如何查证的确可能会是个问题,比如有个路过的神经病自称是儿子帮昏迷的病人签了同意书,后来发现根本是路人甲...但以这篇的例子来说,小三签了以后,真配偶是无法告医院的。医疗法的同意书并没有区分顺位,关系人的同意跟配偶的同意都是有效的同意。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0-04-25 07:55:00
他们讲的意思应该是签文件前的审核机制。实务上,乡镇的大型医院武汉肺炎前医疗比严重不足。误认或便宜行事都一样,很可能发生而且不会只此一次。一直陪伺+关系密切=院方与其他人误以为两人就是夫妻。签放弃急救同意书时没带身份证用健保卡或其他证件。甚或有些医院根本没时间人力审核而跳过查看证件。冒名顶替,就算有罪,不是开刀的医院或医疗人员的问题原po状况有几个奇怪的盲点……1,为何出事送医急救开刀的过程,原配与家属不在身边?换句话说,不论婚外情或事态紧急,小三是救人不是害人!2,关系栏<算不算伪造文书? 男友填老公算伪造文书?3,后续推文可知小三签同意手术而父亲已过世。因为不爽对方看似僭越身份,父亲后事与生前照顾不重要?(外界没人会看到或知道小三签夫妻,除非他们白目自己说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4-25 09:13:00
在这一张签名写关系,是否侵犯配偶权??? ^_^签名救不救对方,是配偶权吗?? ^_^
楼主: daze (一期一会)   2020-04-25 11:07:00
所以关系写"儿子"就侵犯儿子权? 我们有承认“儿子权”吗?应该是回到一般性的侵害人格权来讲,不要用“配偶权”这个专指的专有名词。但是以回复原状为原则,损害赔偿为例外,所以把同意书拿出来,把“配偶”划掉,重新写上“同居人”,就达成回复原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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