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在网络上和一位网友A购买演唱会的票,因为他人不在台北,所以就约好那个周
末在台北面交,然后他又突然说他也有看中她想要的位置,但因为人不在台北,想请我们
帮忙面交,因为他说会先汇钱给我们,所以基于好心,我们也不疑有他就去帮他面交,但
面交后,这位网友A就消失了,我们才发现他是诈骗集团,但不懂自己被骗了什么,所以
询问网友,才得知自己可能被骗当车手,当下知道后很害怕自己的帐户会被盗,所以马上
去把帐户里的钱都领出来(因为我的帐户是薪资户),后来我的帐户就被冻结了,因为另外
一个受害者B去报案,我在上个月去开了第一次的侦查庭,我有表明自己也是受害者,但
检察官完全不相信我说的话,甚至觉得我把帐户里的钱都领出来很不合理,也不让我把话
说完。他要我下次开庭再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我在侦查队做笔录时,有附上我被诈
骗集团骗的对话纪录,看起来检察官似乎连那些资料都没看过
下星期开庭时,若检察官问我们愿不愿意赔钱或和解,请问我们该怎么回答??因为我们怕
若说愿意赔钱,就会被检察官认定我们默认自己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