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种情形属于犯罪吗?

楼主: B9560020 (OnLy)   2019-12-15 13:47:32
各位版友大家好,
我最近遇到了一件事想询问大家意见,以下是我的经历:
https://i.imgur.com/JhOqQGR.jpg
买家(以下简称A)违反超商正常取货付款流程(注1),致使我(卖家)没顺利收到货款,
还要我自行跟超商联系
结果最后发现是A利用其职务(注2)之便,一人分饰两角,三个月来不断用讯息、电话欺
瞒骚扰笔者。
最后,超商主管表示已严惩A,并请A给予我货款。
但因A对我造成的精神损害,我已经于12/12申诉消保会,但至今(12/15)尚未有回应。
Q1:我想问A的行为是否犯罪?
Q2:如果我真的要报案的话,该用什么样的罪名?诈欺、侵占罪吗?
Q3:如果我在高雄报警,到时候调查A(人在台北)的事件,是否一定需要我本人亲自北上
呢?
先在这边感谢大家的回应:)
注1:
正常的取货付款流程是货品送达店舖后,由买家本人持身分证件取货,但若货品送达店舖
满七天没人领取,货品就会退回给卖家。
注2:
A是取货店的店长,当初用店长身分告知公司买家出游,所以要把货压在超商,等回来后
领取。
作者: yesohya   2019-12-15 13:53:00
诈欺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9-12-15 13:53:00
A的目的是什么?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2-15 16:05:00
不要浪费时间要一些不可能的东西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12-15 16:42:00
我想到的有诈欺、背信、业务侵占、伪造文书。相关资料跟律师研究能成或不确定的都告。Q的前提,你所谓的精神损害目前台湾介于有跟没有之间XDQ1Q2算回答了,Q3不一定,要看犯罪发生地或你户籍地。除非特定条件案件一般是你报案地区为主。就算侦查通知你到台北到案说明,尔后还是能申请转移管辖但特定特殊案件,例如批踢踢,因为特定条件无法申请转移自己到地检署提告,就必须准备充足而且资料蒐集好。警局能受理的提告,除非证据薄弱或确定无法起诉对方。你都已经想提告,多告一条少告一条都一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16 12:57:00
1.犯罪 2.可能碰到 同一行为法条竞合,让检察官去决定起诉法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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