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po,手机排版请见谅
跟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因个性不合决定离婚,儿子监护权给前夫,女儿他们不想要所以给我
离婚后我被娘家赶出来,自己在外租房,一个月房租一万
由于白天要上班,娘家也不肯帮忙带,因此跟前夫家谈好小孩平日给他们带,周末我会接过来带
昨天我有事无法去带孩子,结果今天去接孩子时前夫说要跟我收一个月两万块的保母费,如果不给他,以后他就不让我看女儿,甚至还说要带女儿去警察局
我一个月薪水才三万出头,还要缴房租,真的无法负担一个月两万块的保母费
想请问这种情况应该要如何跟前夫沟通?感觉最糟情况就是女儿的监护权也改判给前夫?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