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汇款汇错帐户

楼主: a7952609 (谷锥)   2019-11-15 15:28:55
前天我朋友要汇款给我
但他帐户打错了
当下发现有立刻打给银行请行员联系对方
对方一开始觉得是诈骗集团
后来说要去银行查询确认
之后收到行员通知我说
对方表示:汇错是你家的事情 他不会还 请银行不要在吵他了
行员也表示:有遇过汇错帐户的 但真的没遇过这样的人
之后我们就请行员再联系对方表示我们要提告
但对方表示:随便 要告就告
那这样有构成侵占吗?
还是金额不大就算了自己认赔
只是对方的态度真的感觉很差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11-15 15:32:00
可以提告侵占 不过通常是拿来吓对方用的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9-11-15 15:45:00
请朋友自行处理 不然就告你朋友诈欺来冻结对方户头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1-15 15:46:00
告 民 事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11-15 15:56:00
抱歉这样说。但是否有这件事是你朋友未汇款而捏造的可能性?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9-11-15 16:30:00
要告也不是你告…
作者: tks9527 (谢谢你9527)   2019-11-15 16:39:00
怀疑+1,因为银行帐号有检查码,汇错又碰巧同检查码!?哈哈哈,对方态度差,但他没义务跑银行处理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1-15 16:47:00
检查码也只有一码 刚好一样是可能的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19-11-15 17:01:00
只能告民事,有成本也是你朋友必须为自己的粗心负责不然就真的是当作送给对方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15 18:20:00
自己的错还想告侵占,笑死你自己找你朋友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5 18:37:00
关键字 "不愿意归还" <=这就有侵占的意图了而 "愿意归还,但请支付XXX手续费",这也还在民事范围用侵占遗失物的概念去解释 "不愿意归还"也不是不行就好比,我的包包被人家丢到你家院子,你说已经在我家院子所以是你的,不愿意归还,请问这符不符合侵占遗失物要件?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9-11-15 20:24:00
我也会觉得是诈骗集团 就算自称是银行清楚告知也一样对方这样回答没什么问题
作者: ultratimes   2019-11-15 21:18:00
实务上会成立侵占,只有某些法律学者还不肯承认另外 "不愿意归还"表面上是不作为,实际上可是作为犯不是有个不,在法律上就是不作为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11-16 00:07:00
红明显,没有侵占的行为,不作为侵占在此没有义务,告不成,民事告可以拿回来,支出的成本自己负担是比较合理的判决,他也会倒楣,他会败诉承担诉讼费用,完毕!双输,要减少双方损失就是让他扣除走路费,汇款费,再附上茶水费^^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9-11-16 00:32:00
在网络上公告死不还钱的废物有没有用啊,干他x的人渣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1-16 01:06:00
有啊 你自己吃一个妨害名誉
作者: winogu (win)   2019-11-16 09:43:00
有案例是汇错款,对方不还,还花光被侵占起诉事后汇错款的人追讨,拖了年余还不还钱,被依侵占罪起诉而对方也有把钱花光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9-11-16 10:31:00
感情好一起去讨.成本X2...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9-11-16 12:43:00
应该是透过民事的不当得利请求返还,楼上W版友的侵占应是对方取用帐户内金钱,符合易持有为所有的要件?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16 17:38:00
明明就是接受赠与达成赠与合意啦
作者: ultratimes   2019-11-16 23:02:00
但实际上,对方只要有汇款进来,你只要提领1元就算侵占对方的钱了,并不需要花到剩下的钱比原本的少帐户有100万 对方汇1000元 你不需要领到1,000,001元才算侵占,而是只要领1元就算
作者: ktvzn (这是秘密!)   2019-11-16 23:56:00
U大师又在自创见解了Zzzz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17 07:52:00
笑死自己送我钱,关我什么事呢
作者: ultratimes   2019-11-17 11:21:00
事实上,不作为义务只是学者创出来的分类而已但实际上法条并没有这么绝对侵占罪实际上就是某些时侯是做为,某些时候是不做为汇错款不归还就是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17 12:28:00
大湿还能继续扯也蛮神奇的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9-11-17 14:21:00
“不作为义务只是学者创出来的分类而已”?刑法第15条表示:
作者: ultratimes   2019-11-17 16:46:00
15只是说明有义务的情况下不作为也是违法而已所以学者才会创造出 不纯正不作为这个分类至于侵占罪算是特殊,依照立法原意是积极的占有只是现在实务把消极的不想归还也列入也就是立法时是用作为犯去定法条,但实施时有把不作为犯加入,所以才叫考生别以为念了法律就会打官司有时候这些念法律的法律观念可能不如路上的叔叔阿姨常见的 毁损不罚过失 捏造事实才叫诬告 伪证只罚证人如果这些观念纠结着你,代表只会念书,不会实务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11-18 00:12:00
U大师正常发挥
作者: ton200168 (丁丁)   2019-11-18 03:39:00
刑事附带民事庭,不过建议找律师或法扶省一笔庭费
作者: kas310695 (TWastro)   2019-11-18 14:51:00
民事 不当得利 就这样!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18 21:32:00
大湿就是大湿,佩服佩服
作者: samnpc   2019-11-19 00:48:00
刑事就不起诉,怎么附带民事,别浪费自己时间,直接告民事
作者: passion6331 (我是小八)   2019-12-01 00:21:00
大师见解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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