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bart (凯巴特)
2019-07-27 17:26:54主要是前几天被韩粉霸凌的妹妹提告107人联想到的疑问
以前跟好友嘴炮的时候常常会讲干话没20万不和解看对方是要给钱还是留前科
后来有知道妨害名誉这种轻罪检察官是不可能同意这个狮子大开口的和解条件
但是接下来就有出现另外的问题了:
1.如果我坚持没20万就是不撤告,若检察官不同意是不是就只能直接宣布和解破局?
2.如果被告因为众多压力后来真的同意20万和解且交出现金(但检察官事前已经不同意20
万和解金),这还能当作和解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