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在网络上被诅咒

楼主: enterpirse (小嘉)   2019-06-04 01:27:11
这是告不成恐吓的
依据刑法第二十六条
第 26 条
行为不能发生犯罪之结果,又无危险者,不罚。
因此他诅咒你患脑瘤,可是在科学辩证下,他的诅咒不可能成真,不可能造成你患脑瘤
所以就像二十六条所说的“行为不能发生犯罪之结果”
所以提告恐吓是不会成立的
※ 引述《hanofcksh (台湾好热)》之铭言:
: 大家好,第一次在这po文,想请问各位一件事。我在Youtube看影片时,有时会在下方讨论
: 串留言,在昨天一位网友对整个讨论串的人一个个指名(我们的网络id)回复, 留言内
: 容是:“yanc(我的网络id) 已祝福你脑瘤末期” 请问这样可以提告恐吓吗?谢谢ꀊ
作者: ultratimes   2019-06-04 02:04:00
重点不在诅咒的内容是否会发生,而是诅咒的行为本身就已经在侮辱他人,所以是可以成立公然侮辱的
楼主: enterpirse (小嘉)   2019-06-04 05:42:00
确实,恐吓罪是告不成的,但可以试试公然侮辱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9-06-04 06:47:00
推文很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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