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案例是这样的
A为一名模特经纪
利用职务告知工作上有合作的艺人(B)
自己可以有多场演唱会的门票可代购
B为本人的朋友 知道我有购买票的需求
因此介绍我与A 在LINE上面有接触
并成功先汇款 等待票下来
另外又透过我 让我的朋友C以及D也汇款过去
但是票迟迟不下来 已远远过了当初约定好的日期
目前也是一直推托 表示会给票或是退款
但日期也是一天拖过一天
因此想提告诈欺
主要问题是
C与D虽是透过我与A联络
但是是直接汇款到A的帐户
这样C与D是否可以委托我本人 一次一起对A提出告诉吗?
还是必须一起到场才能一起提出告诉?
或是又必须个别提出呢?
麻烦了各位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