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因绿灯左转未注意,撞到走在斑马路上的路人,
因有脑震荡,所以住院观察,住院期间因脑震荡有些副作用,所以有请看护照顾
住院约1个多月,这期间有给予受伤者看护费+营养金,出院的费用也先垫付,
前前后后约付了12万左右。
出院后一个月多月对方已可正常上班。
经过调解,因对方要求赔偿金额庞大(医药费20万 + 精神抚慰 80万)
所以对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提告
目前已由简易法庭判决为有期徒刑肆月,得易科罚金1000/日。
我想问:
1. 提出上诉是否有被驳回机会?
2. 上诉书内容需要陈述什么?
3. 这种交通案件是否需要请律师写上诉书?
4. 这类型案件,判四个月是否是较严厉?
这几天就要上上诉书,再麻烦各位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