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46条:“婚姻之成立,依各该当事人之本国法。但结婚之方式依当事人一方之本国法或依举行地法者,亦为有效。”查本件已在日本登记结婚,依《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46条但书规定,婚姻是有效的。要离婚的话,在日本部分当然依照日本法律来办理离婚。但在台湾部分则要先办理结婚登记之后,才能办理离婚。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有错请指正。 国际婚姻本来就很麻烦的,建议找有跟日本法律事务所有合作的台湾律师事务所,看要怎么处理,这费用应该也不会太少的,你自己要有心理准备。 如果是无条件离婚的话,台湾部分其实并不复杂,只是对方要来台湾一趟,你们一起去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跟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跟证人可以事先找好,办理时再当场签名即可。日本部分就不清楚了。但如果不是无条件离婚,而是涉及民事侵害配偶权求偿问题的话,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除非对方是好野人,否则我是建议大家好聚好散无条件离婚比较好。 要找律师的话,可以到律师板问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