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oolff (woolf)
2018-08-10 20:16:43各位先进您好:
小妹是某公司新进主办会计,但面对以下事情不知该怎么处理
之前会计因故被开除,她得知后就直接摆烂不做任何交接
当天交接时我问他去年的帐册,问她她就说不关我的事了叫我问长官,
我们翻遍了公司上下、也清查了Server跟她的电脑,依然找不到帐本
可是依照商业会计法第五条,她应明确移交这项资料,但摆烂至今
请问我们是不是可以依照商业会计法第五条、第38条、第76条第三项去控告她呢?
烦请板上各位法律高手回答,谢谢。
作者:
getto 2018-08-10 20:19:00你又不是主管,别去淌浑水
楼主:
woolff (woolf)
2018-08-10 21:11:00其实我是主办会计,所以到时候要怎样的话是我要负责的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8-10 21:29:00既然是担任主办会计,状况都这样了,未来牵涉到你/责任 花钱找熟会计事务的领域律师去咨询看怎么解这还蛮扯的 你要赶快做==另外如果公司态度意外的不帮你你大概自己也要小心了
楼主:
woolff (woolf)
2018-08-10 21:45:00谢谢A大的建议,我也对公司说这事我绝不退让,公司会帮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10 22:33:00现在知道发开除令后,保全警卫就要 take over 全程监控
作者:
eten (eten)
2018-08-11 09:19:00很正常 主办会计是必需职务 法务不是 很多公司是聘法律顾问
她也没法律顾问可以问才来这不是吗?是很多公司都两者皆无吧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