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想请问若错将某人拍的美妆试色照片,
错认为官方拍摄的照片,
再将这照片Po至卖场当作商品照片,
后来原拍摄者找上说要告诉,
想以
著作权法88条、91条、92条、93条进行告诉,
请问此事是否可以告的成?
照片无窜改(如随便编辑一个浮水印为己用),
照片源自Ptt某文章公开照片,
就是无心之过,盼各位前辈能够开示,谢谢
请问这种告上法庭,会加重判刑吗?
作者:
ranku (染谷油油)
2018-07-01 03:04:00您好,很讶异会看到您的发文。第一,您在对话告知我的是“图档是您朋友传给您的”,但您却无法给我对话证明此为真实情况。第二,您的卖场叙述跟使用照片皆与我在美妆板所分享的内容相同,但完全没有询问我!且该图片完全不可能是“官方拍摄”,因为是两样商品的比较图就算我的照片是公开发表的,也不代表愿意提供给您作盈利用途。我原本是想原谅您的,图片撤除就算了,但因为第一点的缘故,我怀疑您说谎。最后想跟您说,我愿意向大家分享我所发现的内容,并拍照让大家作参考,不代表我愿意提供给您放置私人卖场让买家参考。从这篇文章的第二及第三句来看,我是不是能做“您又说谎了”的结论呢?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8-07-01 04:35:00双方都到了?我是建议好好谈和解的价码了 不然这篇拿到法庭当证据对你也不利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01 08:14:00基本上官方的照片也不是你有代理或是在销售他们的产品就免除相关责任 你仍还是得透过相关的部门或能决定这件事情的单位 双方在通讯记录你获得明文授权才算数 若你以这个角度来认为照片都能随意复制随便用那么肯定你做生意很惨的 以前就帮公司蒐证/定过合作厂商过 对方乱扩大授权范围导致我们公司被影响也是各种抱歉跟理由 我只会说这种事只有你跟人家谈和解比较快 别在说什么无心了 自己事情乱做你本来就该负责
我是事者的朋友,双方已经和解。也谢谢ranku愿意将和解金作为善款捐出,盼此文能继续警惕世人,尽管无心、有意要尊重原创。
这我后来有建议我朋友,别照每个人卖场做了自己拍因为他在做简单代购谢谢各位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