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台北租屋,是雅房,和其他室友会共用公共区域,
前阵子搬来一个室友,他行为举止一直很怪异,甚至在一开始搬进时跟某些室友说
他有忧郁症倾向,今早他似乎有东西在公共区域不见,刚好我那时在刷牙,他怀疑
是我拿的(因为他常常看电影到半夜,声音吵人,我跟她反映过几次,可能因而生恨)
,于是开始辱骂,有些言语涉及人身攻击(例如:长成这样还心地邪恶之类的),
甚至开始说我是小偷,要我还他东西,他开始辱骂后,我回房间拿手机出来录音,
有录到他喊我是小偷,请问以上情况我是否可以提告?
这算是毁谤还是公然侮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