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服务生立场,文有点长请见谅
请问版上各位大大~
我在一家连锁咖啡简餐打工,有位客人前一天打电话来订位,在电话中确认是否需要包厢并声明包厢有最低金额消费,经确认后客人决定待在公开空间(外场)即可。
当天,客人抵达时,有递上菜单,菜单上有标注一人有最低消费一杯饮料或餐点,但他们人到齐后就开始聚会,中途有询问过两次是否需要点餐?
有其中一位有来点餐,并且同时告知每个人都有低消之规定。
直到有其中两位与会者离开,又告知了订位的人有低消的规定,她却说前一天打电话时说的是包厢有低消,并解释自己以为外场并无低消,此时已大约在店里待了一个小时。
通报店长(不在场)后,他指示那要跟他们收场地清洁费(跟低消一样价格)。
又一位与会者离开后,我再次向他们说明低消规定,他们却说要离开了。因此我跟他说那需要收场地清洁费,最后以他们点了七份饮料餐点结束。(总共九人有两位已消费)
幸好最后客人可以谅解 呼~~
有三件事令我有点困惑:
Q1: 虽说好像写在菜单上算是定型化契约的一部分,但若客人主张没有看见且未在进入及订位时明确告知,有违反诚信原则吗?
(即使后来有告知其中一人,但其他与会者是否能主张自己并不知道)
Q2: 假使低消成立,离去的三人所需负担的消费金额是否能转嫁至剩余的人(或是订位者本人)由他们负担,或是因为我们任由他们离开而需要店家自己承担?
Q3: 针对场地清洁费部分是否有其合理性?
或是消费者可以主张未公告明示而拒绝付费?
首po 若有排版问题或描述问题请大家见谅@@
希望大家可以为小小工读生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