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狗咬伤人的官司

楼主: pretty80733 (pretty80733)   2018-04-27 19:31:04
法律版各位大家好,第一次在这里发文,有些法律问题想请教。
最近阿嬷早晨运动时,被邻居养的狗咬伤,因为是大型狼犬,攻击性很强,阿嬷全身都是
伤,眼睛附近也被咬到,其他有的伤口几乎快见骨,当时全身是血坐在地上哭...
关于这户人家,他们养的狗已经不是第一次咬到人了,据了解村里已经有七八人被咬过,
光是我阿嬷是第二次被咬,第一次时我们自认倒霉不追究(饲主当时拿了两千元来想解决
事情,被阿嬷退回),一年前还咬伤一个小女孩,几乎快毁容,那时候以20万元和解。
这次我们实在无法再原谅他们,已经决定提告,目前的进度是和解金额我们提出50万,而
且将要全数捐给慈善机构,这个金额是为了让他们无法接受,逼他们上法院才提的,果然
和解失败,准备上法院。
因为这是家里第一次打官司,我们的诉求是要让饲主被判过失伤害,最好能坐牢反省,想
请问有没有什么地方要事先准备或注意的?需要请律师吗?
不好意思,内容有点杂,有请版友解惑了,感谢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8-04-27 19:43:00
提告后参考动物保护法32条第1项第3款,通报县市政府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04-27 23:42:00
过失伤害要坐牢很难
作者: tgsh (宗师)   2018-04-28 00:46:00
人被咬,活该!狗狗很可爱,我们必须爱护他,被咬也不能打他以上是鬼岛法律教的,不代表本人立场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8-04-29 13:59:00
依《动物保护法》第7条意旨,饲主有防止其所饲养的动物无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体、自由、财产之法律上注意义务。依《中华民国刑法》第13条第1款:“行为人虽非故意,但按其情节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者,为过失。”本件邻居虽非故意,但按其情节具有防止其所饲养之狗无故侵害他人身体之法律上注意义务,并能注意,而不注意,所以对原PO阿嬷受伤之事实有过失。 先验伤请医院开具诊断书,提起告诉,可找过去受害者作证(但建议事先问一下他们的意愿)。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4-29 14:45:00
狗抓到其他地方安置了 <- 跑得了狗,跑得了人吗?狗移到"他处"安置? 如果管理依旧随意,他处的人危险了。
作者: dehua (灰爸)   2018-05-09 04:34:00
除非能证明他有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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