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135246g (meng chen)
2018-03-19 20:03:03本版首PO,请各位先进前辈为小弟解惑,感激不尽!
问题:小弟一位朋友于106年06月30日向本人借款新台币壹拾万元整并签立本票予本人,
但事后发现该本票上的“或其指定人”及下方的“发票人”都签了我朋友的名字,请问各
位先进前辈这张本票还有效力吗?
因为小弟该位朋友目前为止皆无法联系,已打算声请本票裁定等漫长的程序,但发现上述
的问题,想请问这张本票是否还有效力?有无其他办法能解决?
感谢各位先进前辈指点迷津,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