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o226 (尼奏开!)
2018-01-30 21:56:48前几天有位撞到路口车 驾驶肇事逃逸
我挡车追到另一个路口 叫他停车并跟他说明 撞到车了还跑
当然他宣称不知道 认为我在乱讲
于是叫他回现场看痕迹 明显的伤痕
双方立刻报案
他说这不算驾肇事逃逸
当然啦 无人受伤 不符合肇事逃逸罪
道管条例第62条的“肇事逃逸”与《刑法》“肇事逃逸罪”不同之处在于,道管条例的肇
事逃逸,不须要有死、伤结果发生。纵使无人死伤,只是车体摩擦或毁损
但依《道管条例》第62条规定,行为人仍有义务要留在现场并为适当处置,否则将有罚锾
、吊扣驾照的行政处罚。
这案件只能用《道管条例》第62条规定,
所以 即使撞伤人 跑一两个路口
只要被人找回来并且同时报案 都不算肇逃嘛?
是不是宣称不知道就好了??
诚心发问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30 22:01:00哪个? 没伤就没刑法的事,这顶多开个红单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现行犯"不问何人"得迳行逮捕对方脑袋还算清楚,罚单嘛~~~小意思原PO 文章前面跟后面不合,建议不要放大射程范围62 条有个 "并" ,没发现到??他自己承认,笔录有写,罚单就开得出来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30 22:28:0062条前半段,指的是在现场不标好车位置并移车,罚一千块跑掉就是再加上后半段的处罚另外,吊扣其实不那么痛啦......又不是吊销,真以为路上每个开车的,驾照都是有效?? ^_^没被警察当到,还不是照样开车开爽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30 22:55:00所以??? 你要当 stoker ???更何况,今天若开这单,让他失生计,法官不一定会准,好吗?难道你又要跳出来说 司法不公?好歹把这四个字 拿去念一下 [比例原则]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2-03 06:59:00所以你干嘛把人追回来?记住车牌就好不就都没事了?让肇事车主逃好逃满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