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2-10 23:08:00先看你们双方过去来往是否有曾订立收购契约内特别规定、明注不可违反的条款,若有踩线到,就会可能会有一些民事上的纠纷问题产生,但你们若没有这种条款,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法律上的问题,剩下都只是做生意的眉角、配合默契与风险控制上状况比如先说,一、做生意的眉角问题,你们让店家跳过盘商直接与你们合作会不会让盘商有所不满、对你们产生了一些不信任,导致往后合作上有一些裂痕,你们跟店家给的价格、利润拆分、合作方式所延伸出来的商业问题,这个你们需要很仔细的去处理,但我相信你会来这里问,这件事情应该你们在操作上也会多花点心思。二、当你们真的开始跟店家合作时,且状况不错,甚至有其他的店家也想跳过盘商来跟你们要货,有关你们跟盘商契约规定的交货物,交付给人家时,你们得需要注意是否有达到规定需要的数量,若没有规定,那么至少尽可能提供跟过往差不多的数量给大盘,总之做生意有些事情不能影响到你们过往配合的那种默契。三、尽量跟配合的通路保持交易单纯就好,若有约定每次交付要有一定的数量你们要留意数量是否会压缩盘商的收购空间,包括如果合作的不错,也有其他数个店家想参与配合,你们需要精算清楚这个问题背后的风险,不然很容易会变成两边都不是人的那种感觉。大概就是这样,分享一下我的拙见,供您参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