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买家下标后,有主动告知买家~此商品为代购性质,有下单才会跟厂商订货付款,确定后
就无法取消,有征求买家同意,并再次跟买家确认是否确定,买家也确实回复可以及确定
(有对话纪录为证)。
但是最后,此买家还是恶意弃标(超商未取货退回),也连络不上,此人用的取货人姓名为
代号,也非他本人姓名
此商品因为销售量不高,久久才有订单,因为效期也不长,所以有可能到过期都无法售出
,变成我要自行吸收损失
请问刑事上我能对他提告吗?适用什么项目?
还是只能民事提告呢?
这种状况提告有胜算吗?
感谢前辈们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