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买家恶意不取货造成损失

楼主: newms (newms)   2017-10-03 12:48:23
请教~
买家下标后,有主动告知买家~此商品为代购性质,有下单才会跟厂商订货付款,确定后
就无法取消,有征求买家同意,并再次跟买家确认是否确定,买家也确实回复可以及确定
(有对话纪录为证)。
但是最后,此买家还是恶意弃标(超商未取货退回),也连络不上,此人用的取货人姓名为
代号,也非他本人姓名
此商品因为销售量不高,久久才有订单,因为效期也不长,所以有可能到过期都无法售出
,变成我要自行吸收损失
请问刑事上我能对他提告吗?适用什么项目?
还是只能民事提告呢?
这种状况提告有胜算吗?
感谢前辈们回复!!
作者: k09127855 (kyo)   2017-10-03 13:15:00
刑法第355条间接毁损罪
作者: poeoe   2017-10-03 14:21:00
怎么看都是民事啦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0-03 14:42:00
买家有受领迟延之民事责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0-03 16:44:00
既然代购,那....没先预收款项??? ^_^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7-10-03 18:45:00
很大量吗?很多次吗?你说恶意就恶意,根本毫无根据
作者: yesohya   2017-10-03 21:33:00
经营网络买卖业除特定物品外 妳那声明违法
作者: samnpc   2017-10-03 23:18:00
民事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03 23:46:00
做生意考虑风险就要先收款啊,没预收就自己吞下风险囉,该人资料完全无从得知你也追不到,当教训吧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4 18:53:00
代购尽量不要不收钱的情况先定除非你们有拟定合约讲好 未履行的赔偿责任尤其是冷门品项 这种没收订金连叫货都不应该做要向他提告 我不清楚你的商品价值 但你要算清楚你的请求金额,跟你打诉讼的所需时间成本包括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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