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遇到三台车连环车祸
他是第二台车
头部有撞到缝针 & 就医证明
前面两台车都事等红绿灯静止
所以肇事责任确定是撞上来的第三台车的100%责任
因为对方的保险处理态度不佳
处理过程一直拖时间
所以家人想要提告以刑逼民
而第一台车也有轻伤
也好像会告第三台车过失伤害
我上网查一下好像好像有"一罪不两罚"的概念 但更清楚解释我就找不到了
所以想请问大家
1.
如果第一台车先提告了过失伤害
我们第二台车提告过失伤害还有用吗?
2.
如果是由第一台车先提告过失伤害
检察官起诉也会考量我们这边的受伤状况起诉对方吗
如果不会考量
但又基于一罪不两罚的概念所以我们的提告无用
这样我就搞不太懂了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