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有善的探视权问题

楼主: bkd0914 (Mei)   2017-07-27 02:02:28
请问当初有法院调解笔录,根据上方写星期六上午10点至星期日晚上8点,及可于8/7下午
5点至8/8晚上爸点,探视小孩,但是对方提出要求8/5上午10点至8/8晚上8点,如果我说
请依照调解笔录上所约定,8/5上午10点至8/6晚上8点前送回,隔天可8/7下午5点来接小
孩,8/8晚上8点前送回,会被对方到法院提出不有善的探视吗?当作以后不有善的证明吗

谢谢
作者: rockido (123)   2017-07-27 02:32:00
调解笔录有与确定裁判同一之效力,请他依调解笔录行使探视权不会对你有什么不友善的影响,相反的他不照做你还可以请求缩短探视时间。
楼主: bkd0914 (Mei)   2017-07-27 08:37:00
谢谢你的回答,当初为了小孩身体好,妥协了共同监护,不想让小孩生长上有问题,但共同监护后,对方某些方面处处为难不配合,想请问,如果想改成单独监护,需要怎么方式才能让法院判给我呢?
作者: rockido (123)   2017-07-27 09:37:00
向小朋友住居所地法院声请改定亲权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会进非讼程序,不过非讼程序法官裁量权限很大,所以你也只能尽力提出对方不适任亲权的理由,个人建议你先去咨询律师,先听听看专业律师就你手头资料上的看法,再决定如何进行法院的相互攻防
楼主: bkd0914 (Mei)   2017-07-27 21:30:00
好的,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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