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去年发生的
当时不懂劳基法的我
进入一家中小企业做编辑
该职位不是法定责任制
却被雇主要求责任制加班
每天几乎是工作十个小时以上
也因为自以为是责任制
只好按一般八小时方式打卡
不只这样
该雇主的情商智商很差
三不五时就朝令夕改
增加工作量不说
还时常辱骂我
甚至发生肢体拉扯
造成我瘀伤了!
后来我离职了!
公司文件的标题有写完成时间和撰稿人
含年月日几点几分
包含我老板也有撰稿
不同天超过晚上十点我完成的稿件有几百件
但是薪资汇款没变动
我把公司稿件拷贝一份保存了!
瘀伤也去验伤了
单据还保留着
公司文件的标题有写完成时间和撰稿人
含年月日几点几分
包含我老板也有写
不同天超过晚上十点的稿件有几百件
但是薪资汇款没变动
劳资协调纪录有纸本
我保存了!
雇主坚持该职务责任制
白纸黑字
事后真的很气
于是把该企业与雇主的恶行公布批踢踢等地
没想到对方以妨害名誉告我刑事
虽然已经进入和解程序
但对方条件是删除网络贴文
但批踢踢常常被其他网站引用
实在删不胜删
加上我觉得自己没错
其实动作也不是很积极
是有进法院的心理准备
但
我想询问
公司稿件,劳资协调资方主张,还有薪资汇款纪录能够当证据
证明该公司有违反劳基法
虽没有签署竞业条款
但他是否会额外搞我
验伤单已经过了半年
但没有录影录音
还能证明雇主的暴力行为吗?
总和一句话
我能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