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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2000 (BMW 428i)
2016-12-18 17:45:11第 315-1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无故利用工具或设备窥视、窃听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或身
体隐私部位者。
二、无故以录音、照相、录影或电磁纪录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
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者。
请问懂法律的专业人士,如果某甲怀疑妻子外遇,跟踪跟拍妻子并且
(1) 趁妻子和奸夫外出时潜入旅馆房内安装针孔摄影
(2)趁妻子和奸夫退房时浅入房内取得保险套等证据
这样会(1)触犯妨害秘密罪吗?(2)取得证据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