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超过30年,之后也已再婚,与第一任配偶有生小孩但是离婚后监护权不在自己。
小孩能够因为憎恨离异之家长来诉请民事赔偿吗?
家长年事已高,且小孩(小孩已出社会也有子女工作)期间也无探视跟照顾,这样求偿有何
依据?
烦请各位先进指点,谢谢。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10-12 01:18:00小孩在提醒他父母该硬起来要扶养费了.....
taoist999大大,这个是有时效性吗?像王永庆家族案件,我记得有一个也是有30岁来讨钱分遗产,还是说是不一样的case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10-12 12:55:00
帮长辈找律师协助。
钱多就找律师,不然多开几次庭而已小孩要抚养费,父母年事高也可以要求他们给啊XD
Lailungsheng 哈,因为对方已经30多岁,现在来要是要什么重点是, 听说是生活过的不好, 才要来讨..
没有监护权不等于没有扶养义务。 不过对成年子女的扶养义务应该限于无法维持生活的情形。
应该限于无法维持生活应该是指行动不变跟失能吧?但是他有配偶子女,还能找离异父母来负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