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被前公司告被信

楼主: unknown (ya)   2016-05-20 23:02:50
帮我弟一问,为好方便读,皆以第一人称“我”撰写
公司为资讯公司称A,主要营业项目为销售软件。
我在进入A公司前为自己开个人工作室,因工作认识A老板,
洽谈甚欢,A老板延揽我进入公司帮公司做销售软件的技术服务员,
并在洽谈时A老板得知我之前都接案子做,A老板也觉得利用下班接案子没有不妥并且抱着开放态度。
前年中,A老板有意开始做软件后面的设计服务,所以找了我及我直属主管规划,主因是利用软件的设计服务来增加软件的销售量。
A公司也陆续接了几个案子做。
直到有间公司B找到了我们A公司,请我们评估并报价,但因交件时间过于急迫(周五下午初联系,希望周二能交)并与直属主管讨论完后确定不接B的案子也未有替A公司出报价单给B公司。(完整的一个案子光评估就要快两周时间,但B请我们评估并完成设计交件要在3个工作天内完成。)
B公司窗口很急着想要找到人赶出来并请求我能否利用周末时间帮忙完成设计,我评估过后认为周末时间OK可以帮忙,并请B窗口回应B的长官能否外包给我做,B长官也同意并确认是外包给我个人非A公司,并于几小时后提出给B我个人的报价单,价格约3万。
就这样经过了约4个月后离职了,突然A老板告我背信一罪。
因A老板从我公司信箱掌握了我个人提出的报价单给B公司的单子
想请问各位,背信一罪成立性大吗?
会有什么相关的罚则或者坐牢吗?
手机排版,请见谅。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5-20 23:26:00
应该没有,因为A公司主管确认后决定不接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5-20 23:35:00
不过不接这个决定有没有书面?如果只是口头,那就有的玩了
作者: fxxkleo (븩
没有书面,就只是口头讨论报告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5-21 04:05:00
没有留下公司决定不接单的证据,还用公司的信箱发自己私接的报价单??傻孩子,快去请律师吧
作者: fxxkleo (븩
已经请律师。但还是放不太下心。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21 12:39:00
你不相信花几万块请的律师要相信网络吗…?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6-05-21 12:59:00
你觉得网络言论比律师厉害?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5-24 11:29:00
多数律师很厉害,但少数律师很忙很贵,不会全心全意帮你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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