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约在民国98年请房屋仲介代拍法拍屋
却在入住两年后得知这是凶宅(有人曾在里面自杀),这是个小村庄所以很容易问到
但是当时房屋仲介除了代拍费还有收一笔几万块征信费竟然查不出来房子有问题
有朋友说可以透过里长去当地派出所申请房子有死过人的证明,
如果拿得到证明代表很容易就查得出来这是事故屋,进而推论仲介根本没有去调查
请问这样告胜算大吗??谢谢
有关房仲的其他恶劣行径我有PO在台南版,但应该都无法告成,
所以只询问法拍相关事宜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62716321.A.9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