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数杀人未遂及杀人既遂?

楼主: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4-28 15:05:40
  设若T在一个上午偷了停在同一停车场的三部不同车主
的汽车音响,虽然法益持有人不同,但无碍自然的行为单数
之认定,仍属一次窃盗。这也是因为窃盗罪处罚的重点不在
于所窃物品归何人所有,便何况窃贼对此往往未必知情或毫
不在乎。
  以上见解可见于林钰雄:《新刑法总则》,2011年9月
,第三版,595页
  当然上面案例,在司法实务上有可能不会跟上述见解相
同,而是依一罪一罚来判三个窃盗罪。
  反正台湾司法实务上不是完全照德国竞合论那一套,也
不是日本罪数论那一套,而是自己另外搞出一套。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28 17:14:00
这个是接续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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