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为一件妨害名誉的事情到派出所报案
去年11月的事情,后来没有警察连系我,我也以为没有下文了
今天,刚刚12点左右有地检署书记官打电话给我,说今天开庭
我表示我没有收到通知
书记官说他们有寄平信(不是挂号信)给我
我表示我没有收到这封信件,书记官就说要择日再开庭
挂上电话隔5分钟以后,书记官又打来
他请我稍等一下,换了一个人说是检察官
他口气很差,说其他被我告的人从很远的地方来
结果我告人的没有到,换其他人权益受损
我说因为我没有收到,而且我今天要上班,临时无法请假
他就说他可以叫员警来对我做拘提的~~~
然后把电话交给书记官,他隔着电话依然继续咆啸
今天我是受害者,当初报案也提出确切证据
但是没收到该信件,导致我受害然后还要被凶
想请教,他这样说拘提我,合法合理吗?
另外,这种平信寄送方式,我没收到是我的错吗?
请各位精通法律的大大们指点我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