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其他] 债务问题

楼主: DuDuChen (嘟嘟)   2016-03-04 11:13:34
※ [本文转录自 PttLifeLaw 看板 #1MsFr7pt ]
作者: DuDuChen (嘟嘟)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其他] 债务问题
时间: Fri Mar 4 11:13:08 2016
事实经过:
若A向B借了100万新台币,并写了本票给B,但自从A借了钱后,从未还钱给B过。
另外C与A之前曾有债务纠纷,如今C向民事执行处声请强制执行A的1/3薪资约50万元,
但A向法院声请债务异议之诉,目前仍在诉讼阶段,
因此目前民执处只有先暂时强制扣押A的1/3薪资
问题:
若此时B凭A当初所签的本票也向民事执行处申请强制执行A的1/3薪资,
A也对此债权无异议,是否B就可以把目前暂放在民执处的50万领走?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3-04 12:02:00
薪资不会存在法院~你要不要搞清楚扣押的到底是什么再问如果A有受法院裁定停止执行CA间的案件~那扣薪就不会继续但效力不会及于AB间的案件~所以A是可以拿走全部扣薪打错~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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