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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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判例不合理,
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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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金仁晧/台北报导〕陈姓女子去年5月于台北市文山区的租屋处上吊身亡,房东康芳
瑜认为该处成为凶宅,使她得降价出售,蒙受损失,对陈女的父亲提告求偿,士林地院审
理后,判陈父应于遗产范围内,给付房东208万多元。
开庭时,陈父指称,房东当初以5、600万购买该房地产,后来以800万元脱手,已赚200多
万元,并没有损失,且女儿遗留下来的财产,扣除丧葬费、债务及子女开支等费用,已所
剩无几,实在无力偿还。
法官嘱托台北市不动产估价师公会鉴定,认为该房子正常情况下,价值达1008万多元,而
房东仅以800万元卖出,损失208万多元,请求有理由,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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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难关。防治求助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