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瑕疵屋应由屋主或居间负责赔偿?

楼主: Dorra (强强滚)   2014-10-31 14:57:16
我菜鸟法助一枚orz
今天帮忙老板整理资料遇到的,觉得自己有点想不通,所以想问问看大家意见
大致是这样的:
甲向乙买了一间房子,但是乙委托丙兜售,但是丙并非房仲业者的人
丙事实上是居间,但是在售屋过程中他都自称是乙的亲戚,先前就住在售件中
并且声称乙长期在国外无法返国,所以全权由丙处理
买卖过程中丙不断保证屋内的轻隔间都是有防火一级的建材做成的
但是交屋隔天,甲因为要增设壁柜,施工过程却发现轻隔间都只是木板而已
立刻找丙理论,丙说应该是当初建商欺骗他的,所以不想处理
而且他坚持他只是帮忙乙代卖的人 (并且声称他未从中获得利益,是义务帮忙而已)
甲试图用各种方式,终于联系上乙 (联系上才知道其实丙不是亲戚,也没住过售件)
但是乙表示当初和建商谈建材签约的都是丙,而且他也不知道丙在售屋中怎么说的,
所以乙不愿意处理,请甲去找丙谈
那请问:
如果依瑕疵担保请求赔偿的话
甲应该向丙或乙请求减少价金?或损害赔偿?
因为民法360或365看起来都是说要向出卖人请求
可是丙算是居间者,乙又从头至尾都没出面
请问这该何解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0-31 15:08:00
用代理去弄
作者: g29353010 (ohsleep)   2014-11-01 01:01:00
先看契约效力 再看成立在谁身上而对该他人主张瑕疵担保而对于居间 看有无不完全给付 附随义务违反
作者: datlc (lds)   2014-11-01 12:57:00
建议可先从代理(因出国才帮忙卖)去看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11-03 16:51:00
契约效力原则上只在当事人间,这些代理人的保证,若本人同意,自然本人要负责,若不同意,你可主张表见代理,依然要对方负责,,,还失败可向丙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一堆,上法院最重临场反应,好好谈,可以拿到一定的钱,初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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